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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郑和下西洋,两万人的船队有着对很多东南亚国家的灭国之力,军事力量的强大和船队能自给自足的物质条件却没有促成大量殖民地的开发,郑和用完全不同的,古老而中国的方式来处理了和那些土王的关系。
大量纳贡国的确立和友邦的建交取代了武装殖民,而哥伦布的地理大发现引起的美洲殖民,带来的巨大财富却引起了西方政治军事和科学的飞跃,明的不殖民政策甚至被看成了历史上东西方优劣形势转化的转折点,那么明朝为什么没有建立殖民地系统呢?
其实翻开历史的篇章可以看到,殖民地是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独特的领土要求,这是重商主义社会对于掌控资源与市场需要而产生的,明朝是传统重视农业的封建王朝,其开疆拓土的形势也是传统的驻军和官员管辖。
中国人对自己优越感的自信造成了百姓视其他地域都为蛮荒地带,中华古老的文化里,背井离乡的都是实在无法立足之人,万里之外死后也无法叶落归根,简直是流放的徒刑,与古老的中国文化是格格不入的。
在行政系统中,殖民地的管辖在万里之外,其理念和中央集权有冲突的地方,这以上种种都造成了中国没有开启对外殖民。
一.殖民地的根本,对资源与市场掌控
1.西方社会体系中殖民地的重要性
西方地理大发现的源动力,就是资源的获取,主要集中在香料和丝绸的获取中,马可波罗和其他西方旅行者对于东方财富和资源的记载,让被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截断了商路的西方世界,急于获取需要的资源,这几乎等同于黄金的价值。
对于南美印加帝国的掠夺,造成了西班牙的繁荣,而随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大量的纺织品生产过剩,需要一个更大的市场,殖民地建立的理念完全是西方商业第一理念的体现,除了俄国,英法等国只对关键性的枢纽地位的领土感兴趣,这也是因为殖民受到了人口数量和科技水平的限制。
2.中国农业本位的社会下殖民地无法定位
对于中国来说,商业利益从来没有被放在国家利益中优先考虑的方向,中国的王朝更迭,是天道的争夺,九鼎在很早以前就确立了华夏的基本盘,我国幅员辽阔,很多地方在明朝的时候都有继续开垦的潜力,土地和粮食生产方面,中国没有开设殖民地的意愿,并且从殖民地转送粮食,物流的成本大大的超越了粮食本身,从农业的角度开设殖民地,是荒谬的。
宋朝假如可以存在下去,他的风格我认为倒有开设殖民地的一定可能性,假如商业利益的追求压过儒家的规则的话。中国确实有类似殖民地的设置,琉球,安南,朝鲜等藩属国也可以看成中央王朝控制的资源点和市场的存在。
然而大规模的移民几乎是不可能的,在亚洲这就意味着战争,满清和明对于缅甸和越南的战斗,也绝不是为了殖民,他是因为国家尊严等更加虚幻的原因,中国古代的政治风格就是如此,他和过份务实的西方社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3.郑和下西洋的政治因素
郑和下西洋,最根本的原因恐怕还是建文帝流落南洋的传闻,毕竟水浒传中的李俊,就有在南洋开疆拓土的传说了,其实宋代开始,虽然没有国家行为,私人的商业行为还是让华商操控了东南亚主要商品的贸易的。
在宋代就成为奢侈品的香料,被当地的统治者视为奢侈品的瓷器和茶叶,都是华商利润重要的来源,可以说,从民间的角度看,考虑到华人在当地商业活动中的优越地位,有一点点殖民的种子存在,但是缺乏国家力量的干预,缺乏军事力量的保护,这不能算是完整的殖民地雏形。
二.中国文化对于故土的看重
1.故乡在中国文化中举足轻重
与西方更在意商业利益不同,中国的文化中,故乡的含义异常的重要,满清的会馆里,同乡们建立了墓地安抚游子的灵魂,很多人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高价寻找交通工具回乡,想在家乡的空气中走完人生最后的一段路。
这在中华文化中是重要的存在,古人不到迫不得已,是没有背井离乡的说法的,父母在,不远游等儒家的教义,更是束缚住了人们的冒险精神,就连官场上,西南和西北大量的领地,安排的官员等同于罢黜,到了满清中期,云南等地的县令,那些举人们更是万般托病不去,有的宁愿辞官也不补那里的缺。
流放在古代是仅次于斩首的处罚,而去比流放的地方更远的什么殖民地度过下半生,或者让自己的子孙们也在那里度过下半生,不是最大的惩罚吗?这样的环境,怎么能产生殖民的风潮呢?
2.中国文化对本身的自信与信仰的因素
在西方世界突飞猛进的时刻,满清统治者都还怀有着浓厚的民族自豪感,西方在他们看来,就是一些小玩意出色,所谓奇技*巧,而满清就是再被打的一头包的时候,也只是高喊着唯船坚炮利。
我们的民族自诩为处于世界的中央之地,并且确实在物产上没有明显的短板。优越的环境造成了扩张的动力都不足,我们民族在地理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做大了自认为的极致,我们不需要什么殖民地,而西方殖民地的运营中,宗教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基督教的教义中, 感化那些不信仰基督的人成为教徒,是教义规定的责任。
西方各殖民地最坚强的殖民者,胆子最大的敢于深入陌生区域的殖民者,大都是宗教情结浓重的教士们,他们确实有普世情节,他们背负着将上帝的意志传达给野蛮人的责任,这种宗教责任感更是殖民地早期的移民们追求内心安定的重要因素。
西班牙人高喊着圣母玛利亚,英国新教徒喊着基督杀死数不尽的印加和印第安人,这点是我们的民族没有的技能,明朝人是不会喊着孔子万岁,吾皇万岁的口号,去屠戮东南亚的森林中半开化的民族的。
3.海洋民族确实更具冒险性和开拓性
从维京人到盎格鲁人,这些在北大西洋严酷的海况中都能寻找到战争海路的民族,一生都在追寻着冒险,这是民族文化决定的,奥丁对于开疆拓土的战士绝不吝惜他的瓦尔哈拉殿堂。
早期的西班牙人,葡萄牙人,意大利人确实更具有冒险性,这种民族性格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讲清楚的,毕竟除了欧洲殖民者,欧亚大陆的其他文明也没有大量的建造殖民地的历史,当然阿拉伯人确实在非洲海岸掳掠了大量的黑人奴隶。
中华文明从宋开始,风格也越来越保守,汉唐的豪气被技术力量限制,明清的探险则被政治压制。
三.中央集权与封建制度
1.支离破碎的封建化西方
对于南美成功的大量殖民者,西班牙的王室毫不吝啬爵位,这些很多兵痞和浪荡子出身的征服者们,都成为了侯爵和公爵,西方碎片化的封建制,本来就对分封习以为常,只要你能给王室带来利润,政治上对殖民者毫无阻碍,甚至还大大的鼓励。
殖民地,商业利益和分封制互相支持,形成了合理的政治架构,殖民者们在成功后,可以选择留在殖民地,也可以带着巨额财富回到母国接受爵位,这种类似于秦国军功的完美的奖励体现,让那些胆子大的,在母国没有什么前途的年轻人对殖民地趋之若鹜。
2.中央集权的潜在威胁
明这样的王朝,应该怎么定义殖民地的长官呢?封王,开玩笑,明朝藩王才兵戎相见过,大官,几品官呢?官怎么接受监督呢?
家眷留在内地,估计没人肯去,家眷带走,你要自立不是中央王朝心中一根刺?明清这样的中央政权没有给殖民地留下空白的政治位置,他不是做官的捷径,他是中央的威胁。
结语:
殖民地,是重商的西方国家夺取资源与争夺市场的第一线,从国家政策和经济利益来讲,西方世界对建设殖民地充满了动力,而海洋民族的民族性格,教会对传教的责任感,这些都让在陌生之地建立立足点成了这些国家最感兴趣的事情。
殖民者们政治待遇优厚,从白丁一下成为爵士,经济回报更是惊人,在给王室支付了巨额的保护费后,竟还有大量盈余。而明这样的中原王朝,从传统的政治理念来讲,更注重农业稳定性,对于商业利益至上产生的殖民地没什么兴趣。
国家事实上的地大物博也一定程度上造就了民族自豪感,文明对周边地域压倒性的优势,让政府对蛮夷的土地没有扩张的欲望,而中国的哲学,儒家和道家也并没有强烈的布道的意愿,中央集权制度无法合理的安排那些万里外的不受监督的官员,明朝自然对殖民地就缺乏兴趣了。
玛丽一世的人物生平
宗教改革期间,新旧教徒尚不知宽容,常藉异端之名,彼此迫害,再加上各国间复杂的政治关系与利益的纠葛,致使欧洲在十六、十七世纪间战争不断,这些战争也常披着宗教的色彩。例如:西班牙为了保护其与美洲之间的贸易独立地位,派遣“无敌舰队”征英,便是以捍卫旧教,讨伐新教为名。最惨烈的一场宗教战争莫过于“三十年战争”。
三十年战争一开始只是神圣罗马帝国内部的新、旧教争执,起因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镇压境内的新教徒,激起波希米亚(Bohemian)新教徒的叛变,并意图寻求独立。后来丹麦、瑞典、法国等也都因为各自的利益而加入了战团,最后竟演变成全欧洲的大战争。
西元1618年,信仰新教的波希米亚人民发动叛变之后,当时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斐迪南二世(Ferdinand Ⅱ,1619年—1637年)迅速派兵镇压,事后并迫害新教徒,下令废止一切宗教自由。
波希米亚战争的结果,让英国、荷兰、瑞典、丹麦等新教国家感到震惊,担心旧教的势力会因此而壮大,有意派兵干涉。丹麦在英国的支持下,在1625年派出六万大军,进军神圣罗马帝国。表面上,丹麦是同情神圣罗马帝国的新教徒,实际上,争取新领土才是丹麦出兵的主因。波希米亚贵族出身的华伦斯坦(Wallenstein)意识到这是一个攸关国家存亡的战争,乃自费招募军队,力阻丹麦侵略国土。
1629年,两军讲和,签订了《律贝克和约》(Peace of Lubeck)。战事至此,旧教徒占尽上风,斐迪南二世趁胜追击,颁布一项法令:要求新教徒归还在西元1552年之后所取得的教领地及教产。
丹麦失败后,西元1630年,因为对神圣罗马帝国的势力进出波罗的海同样感到不安的瑞典,也组织了一支新教军向神圣罗马帝国宣战。素有“北欧雄狮”之称的瑞典国王古斯塔夫二世`阿道夫(Gustavus Adolphus)是位军事天才,他以“步兵五列,骑兵四列”的新战法大败神圣罗马帝国的军队,正当战事顺利推进之际,阿道夫却惨遭大炮击毙,瑞典军情告急。
为了支援友邦,原本在幕后支持的法国也派兵加入战局。法国虽然是典型的旧教国家,却因为想要削弱邻国—神圣罗马帝国,进而扩大自己的政治势力而一直默默地支持新教国家。当时的神圣罗马帝国唯一强大的盟邦是西班牙,因为两个国家的皇帝同为哈布斯堡家族成员,但西班牙本身的麻烦不少,征英之役失败后,还得应付国内接连独立的葡萄牙和荷兰;雪上加霜的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斐迪南二世又在西元1637年驾崩,而且境内的新教徒早已明白这场战争是针对统治者哈布斯堡家族而来,因而纷纷宣布中立。
神圣罗马帝国的旧教军队只能苦撑应变。 其实早从1644年以来,参战各国的代表便在西发里亚地方开始讨论如何结束这场大战。谈叛内容主要是由法国主导,谈叛期间,打打谈谈,一直到1648年才正式签订《威斯特伐利亚》(Treaty of Westphalia),和约中最重要的意义是承认新、旧教同获平等地位。
玛丽于1516年2月18日出世在伦敦的普莱斯提亚宫,她是英王亨利八世的他的第一任妻子阿拉贡的凯瑟琳唯一幸存的的孩子。她母亲凯瑟琳王后在玛丽出生以前曾多次流产,一名女婴早夭,三名男婴夭折。
玛丽出生后三天进行施洗礼,在格林尼治教堂接受天主教的受洗。她的教父教母包括她的姑婆德文伯爵夫人,红衣主教托马斯·沃尔西,诺福克公爵夫人。1520年,索尔兹伯里伯爵夫人被任命为玛丽的家庭教师,约翰·赫西是玛丽的管家,他妻子安妮(肯特伯爵的女儿)是玛丽的侍从之一。
童年时的玛丽是一个体弱多病的孩子,患有眼疾,鼻窦有毛病,亦经常为头痛所苦。
玛丽的启蒙教育来源于凯瑟琳王后,她是玛丽的第一位拉丁语老师。除此以外,玛丽也学习希腊文、科学及音乐。1521年7月,玛丽还不到5岁的玛丽,已经能在王宫的宾客前演奏古键琴,因而深受亨利八世的宠爱。她9岁的时候,父亲亨利八世赐予她威尔士女亲王的称号。在英国历史中,这一直是王储的头衔。尽管亨利十分疼爱玛丽,他仍然因无男性后嗣而甚感失望。
1518年,在玛丽2岁的时候,亨利八世为她与法国王太子,即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一世的儿子订婚。但3年后,婚约宣告无效。1522年,她被安排与22岁的表哥,神圣罗马帝国的查理五世缔结婚约,可是数年后,查理五世与一位葡萄牙公主结婚,玛丽的婚事因而告吹。法国的弗朗索瓦一世再度被视为玛丽的订婚对象,因两人的婚事会促使两国结成友邦。后来签订的婚约亦保证玛丽会嫁给弗朗索瓦一世或他的次子,奥尔良公爵亨利。但后来亨利八世的首席顾问沃尔西成功透过其他方法保存两国的盟国关系,玛丽的政治婚姻也失去其目的。婚事再次告吹。
1525年,亨利八世送玛丽到威尔士边界区管辖当地,当然这是名义上的。她有自己的宫殿,建在拉德罗城堡之上,她还拥有许多威尔士亲王才有的皇室特权。维佛斯等人称呼玛丽为威尔士公主,尽管她从未受此封号。 随着玛丽的长大,她父母的婚姻逐渐陷入危机。由于没有男性继承人,亨利八世急于想要再娶一个老婆。
1525年,亨利八世认定凯瑟琳不能为他生下男性继承人,并且和女侍官安妮·博林(又称安·波林)发生婚外情。亨利八世决心和凯瑟琳离婚,但凯瑟琳坚持认为自己是王后,拒绝与亨利八世离婚。于是亨利八世将凯瑟琳驱逐出宫。
1531年开始玛丽经常由于月经不调和抑郁而生病,不过没人知道生病的根本原因是什么,是压力,青春期还是顽疾并无定论。她不能见她已经被亨利驱逐出宫的母亲。
1533年1月,亨利八世秘密与安妮·博林结婚,英国国会随即立法脱离罗马教廷,大主教克兰麦接着宣布亨利与凯瑟琳的婚姻无效,与安妮·博林的婚姻合法。1533年6月1日,安妮·博林加冕为英格兰王后。三个月后,她生下女儿伊丽莎白(后来的英王伊丽莎白一世)。凯瑟琳被褫夺王后的称号,并幽禁在一个下等庄园里,久病不愈。玛丽也因此被贬为私生女,不被允许和母亲见面。
1533年12月,玛丽被命令成为同父异母妹妹伊丽莎白的女侍官。这段时期,玛丽的身体仍然抱恙。
1534年春,亨利八世通过“王位继承法”宣布凯瑟琳的女儿玛丽乃是私生女。在各种场合,她的称呼是“玛丽·都铎”**,而不是公主。父亲对她百般排挤,她的侍女被撤换,然后她被驱逐出宫并软禁,被剥夺了一切称号。但她还是倔强的称自己为国王的合法的女儿,而不是什么私生女。这使得亨利八世十分愤怒。他取消了女儿所有可能的亲事,包括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他是玛丽的表哥)和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他也是玛丽的表哥)。
因此玛丽频繁的生病,连御医也“虐待”她。玛丽和亨利八世的关系日益恶化,他们三年不曾说话。尽管玛丽和她的母亲都在病中,但她仍然不能去见自己的母亲。1536年凯瑟琳病故之后,父亲亨利一直不批准玛丽出席葬礼,玛丽极为伤心。凯瑟琳被安葬在彼得伯勒大教堂,玛丽随后也在赫特福郡开始半隐居的生活。 1536年,亨利八世斩首了第二任王后安妮·博林,同一名叫做珍·西摩的女侍官再婚。珍·西摩为亨利诞下王子爱德华(后来的爱德华六世),珍·西摩于产后不久死去。由于玛丽答允当爱德华的教母,并出席及协助主持珍·西摩的丧礼,亨利八世便将玛丽召回皇宫内居住,并且重新赐给玛丽仆人 。玛丽也没有善待童年至少女时期的伊丽莎白,玛丽更为安妮被处死一事幸灾乐祸,并称安妮为女巫。 虽然安妮死去,但玛丽和父亲亨利的关系并没有好转。玛丽尝试透过承认父亲英国国教会最高领袖的地位以取悦他。
1543年,亨利八世与第六位妻子凯瑟琳·帕尔结婚。在凯瑟琳·帕尔的劝解下,1544年,亨利通过第三次继承法案,重新赋予玛丽和伊丽莎白王位继承权,位置在爱德华王子之后。但两人仍然是法律上的私生女。
1547年,亨利八世去世,爱德华六世继位。由于当时爱德华年纪尚幼,政权落在以新教徒为多的摄政议会中,这些新教徒尝试使新教成为英格兰的国教。玛丽是一名虔诚的天主教徒,宗教的差异是玛丽和爱德华之间的争执源头。 1553年7月,在玛丽的异母弟弟爱德华六世因肺病去世以后,玛丽在英格兰枢密院的支持下发动政变,囚禁了爱德华任命的继承人简·格雷郡主。
1553年10月1日,玛丽正式加冕成为英格兰的女王,是为玛丽一世。玛丽一世时期,英国恢复了天主教的统治地位,玛丽一世甚至坑杀了超过300个新教徒,得到了“血腥玛丽”的称号。
玛丽加冕后,为了避免王位落入其信奉新教的妹妹伊丽莎白手中,她同意了与神圣罗马帝国国王查理五世的儿子西班牙王子腓力(后来的腓力二世)的婚事。
1554年7月23日,两人首次见面,两天后便举行婚礼。根据婚约内容,腓力得到英格兰国王的称号,所有文件必须同时有腓力及玛丽二人的签名,国会也只会同时听命于两人联合的命令,甚至连货币上也同时雕有国王与女王的肖象。婚约也指明英国在西班牙有战役的时候,没有义务为西班牙提供任何军事援助。
为了使腓力的头衔可与玛丽看齐,查理五世把那不勒斯及耶路撒冷的王位赠予腓力。玛丽因而成为那不勒斯皇后及名义上的耶路撒冷王后。1556年,查理五世退位,腓力继位,玛丽则顺理成章成为西班牙王后。
婚后,玛丽一世先后两次出现假性怀孕,但终究她亦没有诞下任何子女。
1558年11月17日,玛丽一世逝世。她的同父异母妹妹伊丽莎白继位,是为伊丽莎白一世。
虽然玛丽一世早已表明希望下葬于其母亲凯瑟琳的墓旁,但是,1558年12月14日,她被埋于西敏寺的一个墓内,伊丽莎白一世死后亦同葬于此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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